为加强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结合我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设立2024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2024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我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举报的裁定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一)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15人)
主任:
彭爱萍 深圳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深圳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专业署署长
副主任:
李亚平 深圳市企业评价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古丽莎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副秘书长
委员(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王丽娜 深圳市政协委员、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增英 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执行会长、深圳市质量创新社会组织联合党委书记
张宪忠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合伙人
高中明 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
张占恒 深圳市商务服务类行业协会联合党委第一书记、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胡绵鹏 深圳市君合信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中国注册税务师
阮 萌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公共经济研究所总监、研究员
刘万涛 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执行会长
孙小荔 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合口味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食品工业协会会长
潘权骁 深圳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研究员
吴 丽 深圳工业总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卢逸桉 深圳市阿斯度社会组织自律服务中心咨询师
(二)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5人)
主任:
高 林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党委第一书记
副主任:
苏建东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执行会长
委员(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罗文恩 深圳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副教授、深圳市南山区社会组织总会会长
刘德远 深圳广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会计师
赖玉森 深圳市现代公益组织评估与研究中心执行总监
深圳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2日